中国

文艺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藏族服饰
  • 国籍
    中国
  • 性别
  • 籍贯
  • 出生日
  • 民族
  • 职业
    体现藏民智慧与审美
  • 代表作品
藏族服饰 (体现藏民智慧与审美)
申请百科
      藏族男性服饰分勒规(劳动服饰)、赘规(礼服)、扎规(武士服)三种;妇女服饰在节庆、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仪礼时的服饰变化较大,节日服饰都较平时着装富丽、盛重。
       现在,很多藏胞家庭的衣橱中增添了西装、夹克等现代服饰,反映了藏族人民新的服饰情趣。但是,不少人在节日时仍然保持着传统着装。
       2019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认定海南州文化馆、门源回族自治县文化馆、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西藏措美县文化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西藏那曲市安多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申扎县文化和旅游局、玉树藏族自治州文化馆获得“藏族服饰”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服饰类型
       约略而言,由于自然条件,生产方式、历史的不同,藏族服饰异常丰富多彩,差异颇多,不胜枚举,有些地区,县与县、乡与乡之间都有较大区别。已发现的服饰类型已有200多种,居中国少数民族之首。
男服种类
       藏族男性服饰分勒规(劳动服饰)、赘规(礼服)、扎规(武士服)三种。
勒规
       随着一年四季气候的变化,勒规也随之变化,春夏季上身普遍穿棉布或白茧绸镶锦缎齐腰短衬衫,左襟大,右襟小,再穿棉、毛料缝制的圆领宽袖长袍,藏语叫楚巴,一般用加差朶拉(七彩大花带子,用红、绿、青、紫等七色条纹装饰毛料长带,长约2米,宽约20厘米)将楚巴围系在腰间,两袖交叉经前腹围系在腰后,长跑下垂的部分边沿齐于膝盖,腰部形成一个囊带,用来装随身携带的物品。裤子腰围、开挡和裤脚都很宽广,脚穿短统藏鞋,头戴毡礼帽。秋冬季衣裤均为牛羊皮革制品,或用人造裁绒逢制的,楚巴亦为毛料或羊皮,头戴有护耳的皮帽,脚穿长统皮鞋或皮底绒帮的自制藏鞋。
赘规
       赘规为节庆盛装和礼仪服饰,选料昂贵,做工精致,是藏族服饰的精品。男性赘规上衣内外衫。内衫,藏语称囊规或对搪,多选用丝绸和萤绸布料,颜色普遍为白色、紫色、浅黄色,对襟高领,襟边和领口均用金边或银边镶嵌,也有选各种颜色纹花的绸缎作布料的,内衫均为齐腕长袖;外衫,藏语称交规或崩冬,选印有圆寿、妙莲及其他花卉图案的锦缎为料,样式与内衫相同,只是无袖。楚巴领子、袖口、下摆或以水獭皮,或以豹皮,或以虎皮作装饰镶边,镶边宽度尺许,最窄也有五寸,有的还要在镶边上用白皮毛拼成“ (藏语称庸仲仁姆,象征坚固不摧、永恒常在)的图案,沿镶边内用窄于镶边的传统花色锦缎压边,再用金银扁线镶饰,有的镶三层边,最底层为水獭皮、水獭皮上面是貂皮,最上面是虎皮,几乎楚巴的整个下摆都是被镶边覆盖。裤子均为白萤绸缝制,脚穿皮底绒帮的藏式长统鞋子。男性的首饰主要有嘎乌,斜插腰刀,楚巴后摆做好漂亮的波状尾褶,佩挂嵌龙银刀,足蹬藏靴时,一幅康巴男儿的英俊形象和剽悍气质便会令人为之倾倒。
扎规
       头戴狐皮帽,身穿貂皮镶边的氆氇或毛呢楚巴,腰插长刀,身佩挂护身符和长短枪,倍显武士英姿勃发的阳刚之美。
妇女服饰
       藏族的服饰还主要表现在妇女服饰在节庆、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仪礼时的服饰变化上。节日服饰都较平时着装富丽、盛重。这一点众所周知,而成人仪礼和结婚前后妇女的服饰有较大差别却是藏族服饰制度的一大特色。青海农区藏族姑娘到十五、十七岁时,要把童年型的辫套改为成年型辫套。并要选择吉日进行,称"戴天头"(即姑娘成人礼),要请僧侣先举行宗教仪式,再由成年妇女为姑娘更新装,拜佛、祖先和父母,这时女眷们唱《跪拜天·祖歌》。海西藏族姑娘在十五岁要佩挂"马尔顿"(发套)它用布或绸缎制成,上面饰以许多银盾、珊瑚。果洛藏族新婚女子要穿大袖大褂和华丽的背心,大褂袖口镶有一圈彩虹式贴边。同样,天祝藏族未婚女子的发套比已婚妇女发套短得多,而阿坝州藏族女子十六岁后才开始蓄发结辫。甘肃卓尼未婚少女把三根辫梳编起   来已婚妇女则中间编,两边不编,但从腰以下又都编串起来。
       有些成年服饰还保留有古风,如阿坝州松藩农区藏族妇女成婚后,头上要盘镶有琥珀的小管粗布袋,这类头饰据说是西藏阿里地区古代妇女才有的头饰,在今天整个藏区已少见。
传承保护
       2022年2月,藏族服饰(尔苏藏族服饰)、藏族服饰(呷咪服饰)被列入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藏族服饰》项目保护单位西藏措美县文化局(措美县文物局)、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普兰县文化和旅游局、西藏那曲安多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申扎县文化和旅游局、玉树藏族自治州文化馆、门源回族自治县文化馆评估合格。 “藏族服饰”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海南藏族自治州文化馆(海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作品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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